代理记账机构加大个体工商户要建账吗?
2020-03-25 08:55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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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《个体工商户开户管理暂行办法》,代理记账机构提醒所有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、经营和固定生产、经营和固定资产,营业场所应当依法设置、使用、保管帐簿、凭证,并按照合法有效的凭证记帐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,应当设立复式记帐。
(一)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;
(二)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、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(营业)4万元以上;从事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6万元以上;从事货物批发、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,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;
(三)省级税务机关确定设立复式账户的其他情形: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,应当设立复式账户,积极创造条件,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复式记账(
1);
;从事货物批发、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,其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之间;(3)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单账户的其他情形。
对不符合上述开户标准的个体工商户,经区县税务局批准,可以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,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、购销商品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设备。
上述纳税人的月销售额或者营业额,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纳税年度的月平均销售额或者营业额,以及新设个体工商户估计的当期的月平均销售额或者营业额。
符合开户标准的个体工商户,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承担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开户。双账户的个体工商户,适用《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》。建立一个简单的帐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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